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简介 《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管、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办的双月刊,也是目前我国听力语言康复领域中唯一一本国家级学术期刊。本刊以传播听力语言康复科学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为宗旨,力图为行业提供全面的科技动态,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搭建良好的信息平台。 本刊内容涵盖听力语言康复科学的多个领域,设有专家笔谈、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康复教育、康复论坛、综述、新技术与新进展、个案研究等多个特色栏目。 Introduction to Chinese Scientific Journal of Hearing and Speech Rehabilitation Chinese Scientific Journal of Hearing and Speech Rehabilitation is a bimonthly journal managed by China Disabled Persons’ Federation and sponsored by China Rehabilitation and Research Center for Deaf Children. It is by far the only national scientific journal in the field of hearing and speech rehabilitation. It aims to spread new methods, techniques and theories of hearing and speech rehabilitation, provide comprehensive technical information and build a common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rehabilitation professionals and parents of hearing-impaired children. The journal covers various aspects of hearing and speech rehabilitation and has established several characteristic columns, such as Expert Forum, Basic Research, Clinical Research, Rehabilitation Education, Rehabilitation Tribune, Review, New Technology and Case Study.

2024四川卫生职称晋升,政策全解析!

时间:2025-01-10 0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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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级职称考试条件

一、初级职称
医士(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经护士执业注册后,并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护士执业注册后,并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护士执业注册后,并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士(师):具备相应专业大专、中专学历,可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士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技士(师):具备相应专业大专、中专学历,可参加技士资格考试。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技士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经执业医师注册,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经执业医师注册,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经执业医师注册,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可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并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并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并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并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并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可参加主管医师资格考试。
主管护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经护士执业注册后,并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护士执业注册后,并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可参加主管护师资格考试。
主管药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药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可参加主管药师资格考试。
主管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技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技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技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技师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可参加主管技师资格考试。
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医疗类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满7年。
2.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二)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要求。
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专业、从事专业一致(未开考专业,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三)工作量要求。
临床、口腔专业工作量要求详见《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卫规〔2022〕3 号(23-29),公共卫生专业工作量要求详见附表3。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达到申报专业相应类别工作量要求。
1.门诊工作量达到规定单元数*20人次(患者人数)及以上的,且门诊时间须达到300天及以上。
2.四级手术量达到规定手术/操作人次数量1/4及以上的。
3.主要从事医疗业务管理工作,且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为A及以上的,申报专业工作量达到规定数量1/2及以上的。
(四)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须选择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要求详见《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 号)
(五)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继续医学教育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六)进修学习要求。
临床、口腔类医师,任现职以来,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省、市(州)三级医疗机构的,须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全脱产规范化进修学习3个月;其余医疗机构的,须到上级医疗机构全脱产规范化进修学习6个月。
公共卫生类医师,任现职以来,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脱产进修学习3个月(省、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类医师除外)。
(七)对口支援要求。
省、市(州)医疗卫生机构和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在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前,须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经历。
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八)健康科普要求。
面向社会公众、媒体,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1次;或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报刊或新媒体平台,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或在各级媒体、行业报刊,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
(九)专业能力要求。
1.临床、口腔类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患者,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份申报人员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CMI值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主治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2.临床、口腔类主任医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份申报人员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CMI值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副主任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3.公共卫生类副主任医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调查处置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等方面,包含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等内容。
4.公共卫生类主任医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
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管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调查处置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循证决策能力、科研教学能力等方面,包含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等内容。
二、护理类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副主任护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7年。
2.主任护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
(二)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要求。
申报副主任护师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专业、从事专业一致。
(三)工作量要求。
工作量要求详见《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卫规〔2022〕3 号)。
(四)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须选择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工作业绩要求详见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
(五)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继续医学教育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六)进修学习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脱产进修学习3个月(省、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七)健康科普要求。
面向社会公众、媒体,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1次;或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报刊或新媒体平台,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或在各级媒体、行业报刊,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
(八)专业能力要求。
1.副主任护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患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地配合医师抢救本专业危重患者。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有带教2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历。
2.主任护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护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经历。
三、药学类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副主任药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2.主任药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满5年。
(二)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要求。
申报副主任药师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专业、从事专业一致。
(三)工作量要求。
工作量要求详见《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卫规〔2022〕3 号
(四)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须选择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要求详见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
(五)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继续医学教育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六)进修学习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脱产进修学习3个月(省、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七)健康科普要求。
面向社会公众、媒体,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1次;或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报刊或新媒体平台,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或在各级媒体、行业报刊,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
(八)专业能力要求。
1.副主任药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具有指导下级药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历。
2.主任药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药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药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经历。
四、技术类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副主任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技师职务满7年。
2.主任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技师职务满5年。
(二)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要求。
申报副主任技师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专业、从事专业一致(未开考专业,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三)工作量要求。
工作量要求详见《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卫规〔2022〕3 号
(四)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须选择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要求详见《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 号)
(五)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继续医学教育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六)进修学习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脱产进修学习3个月(省、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七)健康科普要求。
面向社会公众、媒体,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1次;或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报刊或新媒体平台,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或在各级媒体、行业报刊,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
(八)专业能力要求。
1.副主任技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历。
2.主任技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技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管技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经历。
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基层卫生副主任医(护、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9年。
2.基层卫生主任医(护、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基层卫生)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
(二)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要求。
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专业须与(基层)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专业、从事专业一致(未开考专业,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三)工作量要求。
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的,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四)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须选择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工作业绩要求详见《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 号)
(五)病案和专题报告要求。
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须提交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治(持)的原始病案复印件5份(不同年度各1份)。
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交专题报告2份。
(六)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继续医学教育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七)进修学习要求。
临床、口腔类医师,任现职以来,在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机构全脱产规范化进修学习6个月。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在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脱产进修学习3个月。
(八)对口支援要求。
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在申报基层卫生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前,须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经历。
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九)健康科普要求。
面向社会公众、媒体,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1次;或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报刊或新媒体平台,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或在各级媒体、行业报刊,发表健康科普文章、音视频作品,每年1篇(条)。
(十)专业能力要求。
1.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
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知晓本专业省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的工作实践和研究中。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一定研究,能解决本专业中一些复杂问题。
2.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
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省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的工作实践和研究中。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和专长,能解决本专业中一些疑难问题。